我们查阅了50份家暴判决书,情节远比名人家暴更惨烈!
数据新闻
2020年11月25日

 60年前的11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被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每年的1125日被联合国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南大真数出品 |作者:董悦、伍慧


近年来,名人“家暴”或“被家暴”事件屡屡登上热搜,从2011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妻子,到2018年蒋劲夫家暴女友,2019年美妆博主宇芽被家暴,2020年运动员张培萌家暴妻子,类似事件不断成为热议的公共话题。

家暴的施暴者,自然是千夫所指,然而,公众对于家暴的受害者,却总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态,认为他们性格懦弱,所以才被牢牢控制,过于轻信,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地相信施暴者的保证。

作为家暴的局外人,人们很容易抱着一种幸存者的姿态,对受害者的处境妄加推断。但家暴的后果非常严重,绝大多数受害者没有机会像这些名人一样走到公众面前与施暴者对峙,他们的处境、他们遭遇家暴的程度,远比上了热搜的家暴更惨烈!

生活不是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们,并不总是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即便是得到惩罚,往往也要受害者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是“同归于尽”,手刃施暴者的同时,也将自己送进监狱的高墙。

我们梳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50个由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试图走近深陷家暴之困的受害者的世界里,探寻TA们为何饱受虐待却难以抽身离开。


虐待之下,他们还能拥有健康的心理吗?

家暴总是有一定的周期,受害者首先在日趋紧张的家庭氛围之中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暴力何时到来,长期处在恐惧的环境中,产生严重的身心问题,比如恐惧症、精神分裂症等;暴力行为来临时,他们也许曾经反抗过,但无法避免甚至暴力加剧的结果让他们感受到一种后天无助,于是选择接受、不再挣扎,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家暴过后,施暴者有时会忏悔,真诚地做出保证,并千方百计补偿受害者。

50起刑事案件法律文书中,有13起案件施暴者曾对受害者“保证”,在刘春生、潘国丽故意杀人案中,施暴者张某每次施暴后总是对受害者潘国丽非常好,有求必应。

这也是处在家暴之外的看客对于受害者最“怒其不争”之处,但是常常在这样一个家暴循环中煎熬的受害者,其心理早已不能用健康人的标准来衡量,长期的殴打已经使他们过度在乎别人的感受、习惯自我怀疑并且无法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在刘均玲故意杀人案中,受害者刘均玲患有严重的精神抑郁。对于已经是“病人”的受害者们,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家暴的困境太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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