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谱整理 | 李氏宗法规戒
特色实践项目
2019年7月06日

一议

凡执收宗谱之家,损坏册页加倍责罚,刻板草谱同在此例。

二议

我族宗谱凡六年传集核对一次,倘有霉烂蠹伤等事,责罚不贷。

三议

修草谱,凡各支分,宜在公地,举族间文理清通公正者鉴督,按亲疏审继立,即某承祧于某,亦当向支分妥商,乃可以修入,否则以违宗法论。

四议

嗣子所得嗣产,倘遇意外大变,万不得已,有典卖等事,非分长族长许可,不得擅自作主,若无故典卖,以不孝论。

五议

典卖嗣产,已经分长族长许可,仍要先尽宗祠,承典、承买宗祠不受,再尽族间,族间不受,始可典卖于异姓,违则仍以不孝论。

六议

我族凡有流入匪党者,本应送官惩治,间或鞭长不及,亦当治以宗法。

七议

我族凡有头偷牛盗马、行同窃贼者,玷污祖宗,莫此为甚,尽以宗法治之。

八议

我族凡有不养父母、忤逆不孝者,治以宗法。

九议

我族凡有冒犯尊长、不遵礼节者,治以宗法。

十议

我族凡有酗酒滋事、野蛮横行者,治以宗法。

宗法者,始则劝导,继而教训,最后责罚,茲当续修宗谱之际,合族公议宗法十条,刊入谱首,以示子孙之,贤者愈自爱,不肖者有所儆也。

中华民国岁次己巳仲冬 毂旦

合族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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